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,根据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》,我部修订了《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》《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指南》,制定了《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指南》,并经2017年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批准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
2.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指南
3.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指南
农业部办公厅
2017年1月23日